双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流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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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流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8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双流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度各项工作,按照《开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开安字〔2020〕2号)和《双流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双党发〔2020〕36号)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提升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对“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再学习。持续深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主题宣讲、媒体引导、大众宣传、警示教育等系统化学习宣传制度措施。由镇安办(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行业领域部门分工具体负责,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七进”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真正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三是镇新任领导干部、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级分批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轮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覆盖。四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高质量发展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四个一律”,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要求,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真正落实到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巩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由各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二是推进企业依法经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标准化等级只提不降。三是持续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项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2年高危行业安责险参保率要达到100%。四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抓“两头”促“中间”,“两头”是小微企业、九小场所和重点企业,“中间”是规上企业,持续提升规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水平。五是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包括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六是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提升职工基本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执行、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及初始应急处置的能力。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例会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会议,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会议,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人员100%参加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要100%持证上岗。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打非治违”成效,提升依法治安能力。

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深入分析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共性问题,按照一行一策、一地一策的方针,突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运输、消防、工贸、建筑施工、旅游和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铁拳痛击、铁腕整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2022年每季度开展一次总结评估,2022年10月底前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利剑”执法行动。重点推进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落实,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多种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扎实提高执法效能。

(1)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安全管理。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落实石油储备库等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方案。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配合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推动试点企业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六是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常态化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

(2)防灭火(消防、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消防: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完成农村火灾风险较大、消防通道难建、水资源充足村寨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2至4个点)。二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开展村居民自建房、老旧小区、旅游村寨、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改造。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深化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集中开展违规搭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整治。三是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部达到“6641”建设要求(即:寨改、房改、厨改、水改、电改、路改“六改”,宣传、培训、检查、整改、设施、奖惩“六个到户”,村级安监员、警务助理、消防协管员、鸣锣喊寨员“四大员”、“一支消防队伍”)。加强农村消防管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多种形式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达标率实现100%。五是实施消防大数据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全面建设“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督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安装应用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技术。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实现全镇所有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练的针对性。森林防灭火:一是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重点区域用火。二是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查重点林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敏感地带,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和频度,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三是推动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建立,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测,抓好预警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形成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长效机制。五是提升森林防火灭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加强森林资源分布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大力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争取政府大力支持,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森林消防队伍实战能力。七是加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力度。八是全力推进森林火灾大普查工作。完成外业质量,完成区划评估、将数据形成成果报告,并做好成果转化。

(3)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建立超限超载监控措施,强化市场准入管理,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加强在用客车、危货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二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贯彻落实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三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大力推动运输企业规范经营,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四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整治货车超限超载,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辆监管。五是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严厉打击“百吨王”“大吨小标”等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六是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水平,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七是进一步提升科技兴安护安能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公路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防控体系向农村道路延伸。

(4)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客运)。铁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邮政: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客运:客运车安全整治。提高客运车运行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推动客运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提升客运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驾驶员队伍教育培训管理与心理健康教育,严防违规违章行为。

(5)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企业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二是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严密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三是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整治。

(6)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公路水路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一是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严格落实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履职,扎实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强化以下六个方面隐患排查整治: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施工方案管理情况。三是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治理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重点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无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无证上岗、人员不履职等行为。四是开展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含视频监控、危大工程监管、扬尘监管、塔吊在线监管、安全双控管理、劳务实名制信息采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五是开展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危险性较大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贵州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路铁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地方铁路“双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提升地方铁路建设安全管理水平。

(7)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完善我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突出强化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的风险管控,督促各相关单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情况作为招投标、资质资格、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三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实施智慧工地建设专项提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监管模式。四是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五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强化深基坑工程、高边坡、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的隐患排查整治。六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并保障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全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七是开展市政管网专项整治,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工作,强化作业现场监督管理,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投入的保障,严格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

(8)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业行业企业、民用爆炸物品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双重预防工作。持续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工作,巩固好双控体系建设成果,强化对企业双控体系建设的督促指导及运用,继续指导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贸行业企业、民用爆炸物品使用企业动态更新“两个清单”。二是持续督促工业园区及企业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指导督促各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装备和物资。三是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全面消除污水储罐等设施重大隐患,督促粉尘涉爆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四是进一步夯实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巩固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成果,在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监管。

(9)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危险废物安全治理。做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强化涉危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利用“贵阳市固体废物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继续开展对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开展问题治理。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行为。三是开展建筑垃圾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推进隐患治理,完成风险评估,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持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10)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五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运用“双控平台”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二是针对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较好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三是推广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移动APP,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闭环管理,推进实施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促进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落实,切实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四是依法依规加大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和拒不执行安全责令整改书(指令书)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处重罚,将相关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五是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水平。积极运用贵阳市气瓶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和气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1)文化和旅游安全整治。一是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工作落实,确保排查建立“两个清单”工作实现求真、务实、精准、高效的目的,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强化综合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依规履行好“防”和“救”的责任,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三是实施应急管理“三基”建设。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基本建设,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场所宣传资源坚持长期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着力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完善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安全”管理功能,完善摄录监控智能管理系统建设与智能通讯系统建设。积极与通讯运营企业对接,确保游客在游览过程中遇见突发事件能及时与外界联系沟通。开展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社会公共安全和突发危机时的重要作用。五是对辖区内游乐设施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抽查,进一步推进使用单位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包保制”。

(12)乡村(农村、农业园区、饮水)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整治。进一步推进我镇拖拉机年度检验,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加强农业机械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机安全应急预案修订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二是开展畜牧、渔业、饲料安全整治。加强畜牧业、渔业、饲料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专项整治。加强畜牧业、渔业、饲料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安全应急预案修订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三是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四是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客运车辆安全监管,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违法驾驶人接受处罚。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五是开展农村危旧房屋安全整治。开展已建危房旧房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抗震性能差的住房和处于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区、煤炭采空区等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对在建农房施工安全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档案,逐一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但不宜进行拆除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进行防护、设立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六是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开展村寨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统一管理。加强农村切坡建房和山地丘陵区工程建设安全管控,做好危险性评估,提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措施,采取提前避让或综合治理,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坚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与中心村建设相统筹,通过加快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现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村宜居宜业。七是开展农村河道安全整治。持续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增量、清存量,清理整治要全覆盖,包含中小河流、农村河湖,要盯住“大块头”“硬骨头”,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湖围河、非法采砂以及农村河湖脏乱差、非法种植养殖等问题。八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整治。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见人、见事、见时间、见责任、见终端、见成效、六见”工作要求,深化源头治理,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辖区及时有效解决,切实防范化解农村饮水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饮水安全事件发生。九是开展农业园区安全整治。落实农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建立健全农业园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运行机制,逐步提高农业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3)地质灾害防治。一是指导督促各村认真落实《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2022年度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按省级部署开展不小于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二是积极开展2022年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联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对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实行“双监测员”制度的覆盖率达100%,并督促检查地灾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严格落实防灾职责和监测职责。继续开展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站点建设、运行维护,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能力。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推进地灾隐患综合治理。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对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设备应用业务培训。五是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全方位多渠道普及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14)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健全落实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整改、依法经营等方面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初步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二是对居民住宅、工业企业、餐饮场所、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等场所全面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三是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管线安全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四是全面排查“黑气点”,加大对无证无照燃气经营点的查处和取缔力度,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气钢瓶违规运输、跨区域充装等行为。六是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使用安全、燃气运输、燃气源头等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加快推进燃气管网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

(15)城乡配电网络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城乡输配电设备隐患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保护区内居民已建或在建违章建筑、大型施工车辆等设备、违规堆放、树障等带来的人身安全隐患及设备安全隐患。二是加强电力设备设施保护区内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政企联动共同加强电力设备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机制,增强社会公众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三是完善城乡输配电网络安全专项整治机制,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推动政企建立完善涉电公共安全隐患联合执法机制。四是电网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电网安全运行管控体系,加强电网中长期风险辨识和分析,持续完善电网年度基准风险和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控机制,推进建设高质量坚强电网,提高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推进配网建设,强化电网安全防线管理。五是电力设备设施及危化品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控体系,强化资产管理技术标准及技术监督管理,提升设备防灾及应急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环保相关制度。六是人身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人身安全的管理责任,强化人身安全的源头管控,持续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推动作业现场可视化监督,提升现场风险的科技防控水平。七是工程质量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工程质量隐患管控体系健全完善,建立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现场质量管控。八是网络信息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持续优化应急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持续完善技术标准和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升网络安全技术防护,加快态势感知系统建设,加强网络安全运行日常保障,持续推进全流量监控平台建设,提升网络安全监控和预警能力。九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快开展应急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保供电工作水平,完善保供电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规范高效完成保供电任务。

(16)渣土(石)消纳场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治理机制。落实建筑垃圾、企业废渣(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渣土(石)消纳场规范治理。对全镇建筑垃圾、企业废渣(石)消纳场安全运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清理排查,依法查处、取缔未经核准私自开设的非法消纳场点,建立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台账,并督促消纳场责任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建筑垃圾、企业废渣(石)运输源头治理。加强对各重点项目、大型建设工地、矿山企业出厂运输车辆检查,联动交通局、村建中心、派出所、交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重点道路、重要区域周边的渣土(石)车辆违法违规运输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运输行为,全面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秩序。

(17)长输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强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管道保护执法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依法严打各类破坏损害管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二是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面排查管道安全风险隐患,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隐患整改目标任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在业务指导、监管执法上落实监管责任。油气管道企业要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本单位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三是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水平。开展以防洪防汛和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第三方施工风险管控为重点的安全风险分级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对安全风险的精准预测,重点做好人口密集区域管道周边现状情况排查,进一步提高我镇长输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水平。四是促进管道保护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法定检验制度,加强科技和大数据应用,努力提升大数据在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领域应用水平。全面推进管道完整性管理,督促、指导管道建设企业建立管道建设项目完整性管理数据采集平台,分阶段完成管道基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五是提升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强化专业应急队伍的实战训练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及维护保养。

(四)巩固安全隐患整治“清零”成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完善“三张清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建好、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三张清单”。抓“两头”促“中间”,“两头”是小微企业、九小场所和重点企业,“中间”就是规上企业,深化“贵州省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系统”“贵州省应急管理云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应用,做到认真排查、真整改、真管控,切实实现问题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验收全过程管理。二是落实隐患整改。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台账清、措施实,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要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根治“老大难”问题,确保问题隐患“清零”。三是开展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春节、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专门组织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五)巩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成效,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数据平台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处理好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的关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

(六)巩固安全生产基层体系建设成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网格员职责范围、任务内容、报告方式和奖惩机制,切实发挥网格员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性。根据网格内行业分布及其监督管理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开展网格员培训、制定网格员明白卡的方式,提升网格员履职能力及其工作实效。加强装备配备。执法装备、服装、用车以及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

(七)巩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效,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开展高危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围绕提升职工基本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执行、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及初始应急处置的能力,构建针对性培训课程体系和考核标准,将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全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二是开展高危企业全员安全教育考核。督促企业分岗位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抽查检查、现场提问、随机考试的方式,检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存在严重问题不足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三是优化提升“五个一”(敲一次门、送一封信、签一个承诺书、开展一次宣传培训和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对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宣传教育培训,真正做到“六个有”有教材、有记录、有签到册、有档案、有考核、有实际操作能力。

(八)巩固“十大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一是开展“十大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检查评估。认真组织“十大突出问题”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梳理问题不足,开展专项评估。对问题依旧突出的,要制定专门整治方案进行整治。二是深入推进“定向体检会诊”式安全检查。梳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企业,采取“定向体检会诊”的模式开展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安全检查,形成“定向体检会诊”报告和问题清单,逐条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九)巩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成效,提升社会安全度。

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建立健全多层级宣传普及网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等各种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增强公众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社会组织和群众力量,构建群防群治的格局。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发挥网格员走访巡检、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信息报告、整改跟踪作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工贸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

(十)巩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成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积极推进镇、村应急救援队建设,坚持以实战为导向,有针对性分地区、分行业开展常态化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就近救援、临场救援能力,切实提升救援队伍,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一键通”,分灾种、模块化制定现场处置指南,实现现场救援“一册响应”“一体行动”;制定应急预案“一张纸”,完成重点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并分类提炼形成“一张纸”预案;构建应急资源“一张图”,提高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水平,实现应急资源“一图”汇聚;打通应急救援“最后一公里”,确保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清单,进行部署。(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二)重点推进。深入推进巩固提升11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大力推进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等具体制度出台,查缺补漏、节点推进、逐项落实,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三)评估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四)全面总结。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全面梳理双流镇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作和工作机制上取得的治本成效。(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科学处理好对下指导和与上对接、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在线监管和现场执法相衔接的关系,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加强版来推动落实,务必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紧盯风险隐患、重点难点和短板弱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二)加强督查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安全整治工作的督促、督导,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或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定向体检会诊”、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约谈警示等方式系统治理。对存在问题的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予以通报,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问题行业监管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提出事前追责的工作意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针对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要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问责问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部门)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