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各办、中心(站):
为做好发展微型企业的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经街道办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硒城街道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罗迪(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毛汉标(党工委副书记)
刘 静(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肖 舜(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黄 宇(基层党建办负责人)
殷 骏(公共服务办负责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正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 胜(财务室负责人)
卢 丽(市场监管局城镇分局副局长)
张先平(市场监管局永温分局副局长)
各社区、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由肖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正军同志作为办公室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开展微型企业扶持资格的评审。
市场监管局城镇、永温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负责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培育及后续帮扶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党政办(财务室):负责微型企业自有资金使用情况核实,并对微型企业及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好监督。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负责微型企业劳务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及后续帮扶。
2021年5月11日
主办:开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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