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硒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硒城街道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阳县人民政府硒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硒城街道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各社区、村,各办、中心(站):

为做好发展微型企业的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经街道办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硒城街道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罗迪(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毛汉标(党工委副书记)

刘  静(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肖  舜(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黄  宇(基层党建办负责人)

殷  骏(公共服务办负责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正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  胜(财务室负责人)

卢  丽(市场监管局城镇分局副局长)

张先平(市场监管局永温分局副局长)

各社区、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由肖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正军同志作为办公室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开展微型企业扶持资格的评审。

市场监管局城镇、永温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负责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培育及后续帮扶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党政办(财务室):负责微型企业自有资金使用情况核实,并对微型企业及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好监督。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负责微型企业劳务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及后续帮扶。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