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971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黔财资环〔2022〕41号)、《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开阳县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开自然资通〔2022〕32号)、《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开阳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开自然资通〔202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2年度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顺利开展,街道办成立了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兑现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付 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持街道办工作>)
副组长:曹仁怀(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小丽(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方 亮(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姚克军(农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张仕国(财务室负责人)
王伟宏(纪工委、监察室工作人员)
石头、温泉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发展中心,由姚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卓俊、王晓燕、刘久丹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基金兑现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完成我街道公益林现场界定工作。
2.负责落实好本辖区公益林各项管理及管护制度,监督辖区护林员的管护工作。
3.监督辖区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管理、兑现和使用。
三、公益林补偿基金及兑现方式
(一)补偿标准
按照《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标准进行补偿,我街道2022年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进行兑现,兑现资金为:2022年度地方公益林兑现面积7905.5亩,每亩16元,金额126491.20元;国家公益林兑现面积4027.7亩,每亩16元,金额64443.20元。
(二)兑现方式
1.公益林权属于集体的,补偿基金暂存入财政专户,具体使用范围按照各村制定的补偿基金使用方案施行(集体使用按会议内容拨付);属个人的,兑现到个人账户。
2.各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本村的公益林管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方案。
3.各村按照各自制定的方案进行合理使用,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使用情况,同时上报街道办财政部门备案。
四、基金兑现工作步骤
1.签订管护合同:集体经营管理的公益林,由街道办与村委会、村与专、兼职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林农个人经营的公益林,由村集体与个人签订管护合同,或由个人委托委员会聘请管护人员进行集体管护,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2.各村按照村级公益林管护补偿基金使用方案将集体、个人补偿资金兑现到集体账户或村民个人惠农一卡通账户。
3.公示无异议后,按公示内容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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