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国发〔2025〕9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25〕4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开展好云开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业发展新 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1.普查对象。云开街道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开阳县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
2.普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1.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2.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工作保障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和众多农户,范围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云开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村(社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积极协调配合。街道农业普查工作机构成员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经费保障、数据处理环境、遥感测量、数据审核等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行政边界、卫星遥感影像和其他数据信息。各村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备必要的人员、办公设备等,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安排,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落实好人员、车辆及其他物资的后勤保障,按需办事,节俭办事,鼓励利用普查员个人手机终端参与普查,并给予适当通信流量补助,全力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街道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街道纪工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对普查数据质量的追溯和问责,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二)加强基础保障,配齐普查队伍。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要将普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按时足额拨付,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为普查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坚决杜绝因经费不足影响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优先从村“两委”成员、村会计、退休农技人员中选聘熟悉农村情况、责任心强的普查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普查员具备专业能力。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软件的宣传优势,广泛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综合利用村(社区)广播喇叭、短视频平台等载体,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推动普查政策家喻户晓,消除普查对象顾虑,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如实填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文有删减)
开阳县人民政府云开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