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属部门,企业:
近期,我省亡人火灾事故频发,充分暴露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薄弱、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到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有效杜绝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围绕“防大火,控小火”,全面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等级,切实抓好当前全镇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全面贯彻消防安全责任
各村(居)、镇属部门,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总要求,层层明确岗位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村(居)、镇属部门、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认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稳定。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消防违法案件办理,从严整治消防违法行为。
二、突出重点,大力整治火灾隐患
各村(居)、镇属部门,企业要全力推进火灾防控工作,经常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依法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依法铲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生产经营性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等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切实整治查处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一)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排查整治。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二)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化工生产、销售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未按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不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问题。
(三)生产经营性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整治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违规搭建夹层、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电气设施是否规范设置、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加大居民住宅、出租屋、小商店、小门面、小作坊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入户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排查私存汽油、柴油等危化品隐患。
(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村(居)、镇属部门,企业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村建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村(居)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五)商场、市场火灾防控工作。迅速开展以商场市场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各单位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使用性质是否变化,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防火巡查是否落实,储存物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特别是对设有冷库的商场市场还应重点检查冷库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并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立案并以消安委名义挂牌督办,同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督促整改职责。
(六)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各村(居)、镇属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作,通过开展“村村通——大喇叭”广播消防常识、张贴防火公告等各种形式宣传农村防灭火知识,积极营造秸秆、垃圾禁烧宣传氛围。同时做好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的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农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乱拉乱接电线、电线老旧拆换等以及杂草堆放的安全管理。
(七)消防车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范其消防车通道及作业面管理工作。负责对在建工地、住宅小区内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检查,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加强物业管理,指导“三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住宅小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章建筑、广告牌等进行执法拆除,确保通道畅通。
三、群防群治,持续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一)加强消防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切实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深化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发动村(居)委会开展进家入户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弱病残人员及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消防管理。依托现有网格架构,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基层网格化消防管理,组织网格员开展全员轮训,指导使用消防网格化管理系统,发动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指导村(居)民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完成火灾隐患摸排和入户宣传。
四、切实做好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要针对沿街门面、住宅小区和“九小”场所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各村(居)、镇属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初期火灾的处置准备。各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和微型消防站要结合夜间值班安排,建立相应的防火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自身接处警队伍的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使其具备初起火灾扑救及组织疏散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各村(居)、镇属部门要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安监站。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