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永温镇农村危房和老旧房屋透风漏雨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安排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永温镇农村危房和老旧房屋透风漏雨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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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稳步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全镇农村危房和老旧房屋透风漏雨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巩固2018年贵阳市全面消除农村危房成果,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陈  谦(县工管委常务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郭  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罗  杰(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  组  长:彭凤英(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蒙立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明才(镇副镇长)

            张  胜(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袁富春(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吕  芳(镇党政办主任)

            张  超(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曹  燚(镇应急办负责人)

            邓  强(镇综治办负责人)

            李双建(镇城市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

            罗  勇(镇农业中心负责人)

            卓  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学东(镇财政所负责人)

            钱  程(镇扶贫站站长)

            李  欣(镇司法所所长)

            姜  晓(坤建村第一书记)

            王加英(双合村支部书记)

            罗登琼(永安居委会支部书记)

            程  刚(大坝村支部书记)

            周志龙(永亨村支部书记)

            朱春来(安大村支部书记)

            姜定发(双合村委会主任)

            秦榜奎(大坝村委会主任)

            杨志会(永安居委会主任)

            文  斌(坤建村委会主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管理。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服务管理,按照市级统筹、各区(市、县)负总责、镇、村(居)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区(市、县)为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精准管理。坚持全过程精准管理,落实对象认定、危房解困信息公示公开、施工检查与竣工验收、农村居民档案管理等各环节政策要求,做到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档案齐全。

(三)坚持现行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既不降低现行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也不擅自拔高建设标准,引导农村居民建设既符合经济条件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

(四)保持政策延续性。坚持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村居民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原则,继续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调动农村居民积极性。引导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新增脱贫危房户应改尽改,及时解危。充分发挥农村居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村居民意愿,激发其积极性,鼓励投工投劳和互帮互助。

四、目标任务

巩固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全力推进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控制度建设,确保每年度新增就地脱贫户危房解危和老旧房屋透风漏雨整治无遗漏,每年10月31日前对当年新增就地脱贫户危房和老旧房屋全面清零,基本解决脱贫户住房不安全问题。同时,随着农村居民自建房质量的逐渐提高,农村危房呈动态下降趋势,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将存在,特别是脱贫攻坚就地脱贫户群体,由于原有自建房的质量、及自我经济实力有限对房屋缺少养护等原因,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支持农村就地脱贫危房解危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农村贫困群体住房保障制度。

五、重点任务

(一)加强动态排查

自2019年起,全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采取网格化、全覆盖的动态管理,按照“村级月排查、乡镇季度复核,县级年度解危”的要求,建立完善全镇农村住房安全监测台账,确保动态监控的危房逐年减少。农房按照安全等级分为A、B、C、D级,危房鉴定必须依据《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对象必须依据《贵州省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认定标准(试行)》逐户开展认定。危房户类别按照农村居民收入情况分为就地脱贫户和一般户两个类别。新增就地脱贫户危房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制度,参照历年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房屋透风漏雨整治政策、建设标准,确保年内即时限时解危。一般户危房严格执行《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引导农村居民及时排除住房安全隐患。

(二)明确相关责任

乡镇是农村危房解危的实施主体,要组织好相关部门和村(居)做好身份确认、危房鉴定、解危方式、资金筹措、建立台账、人员培训等工作,及时调解争议纠纷,要按年度制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整治方案,确保就地脱贫户新增危房年内即时限时解危,一般户新增危房总量实现只减不增;要督促各村、居建立健全农村房屋网格化管理全覆盖;要组织做好相关技术人员和工匠培训工作。乡(镇)要做好每季度新增危房汇总上报,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和严格落实农村建房“五主体四到场”制度。村(居)组要做好每月新增危房的排查上报工作。

(三)强化立即整改

对排查出新增就地脱贫户房屋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要开展即时和限时救助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常态化,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基本安全。对局部危险或有危险点不需要拆除新建的C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更换、维修有关构件,实现农房主要部件改造。对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要严格落实厨卧分离、厕圈分离、人畜分离等要求。对C级危房实施加固改造,根据卧房、厨房、厕所、圈舍等现状,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同步实施“三改”。B级老旧房屋透风漏雨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整治对象。镇级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就地脱贫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在原房屋已经拆除且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收回或调换的,可以按照拆除重建补助标准进行补助。2019年以后新增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和老旧房屋透风漏雨整治救助由县级负责,市级财政资金不再另行安排补助。

(四)确保住房要求

我镇要大力推动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成熟的技术体系、监管体系向乡村覆盖,推动城镇技术力量向乡村延伸,将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农村居民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村居民及多层农房可采用统建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农房加固改造等改良型传统民居建设经验,丰富改造方式,降低农村居民建房负担。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引导建房户使用通用图集或规范设计图纸进行农房建设,加大对农村建房工程技术支持和技能指导力度。同时不得将动态监控作为农村危房整治措施,严格控制危房腾空房屋量,切实做到“应修则修”“应拆尽拆”,做到“即时发现、限时整治”。对实行腾空的危房,各村(居)、相关部门要防止回迁回流,周边设置警戒警示。对实行加固改造的危房,要切实守住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的底线。加大建新拆旧力度,根本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六、强化实施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必须明确1人具体长期负责透风漏雨安全隐患及新建楼房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工作,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的组织工作,特别是要依法依规,切实做到规划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就地脱贫户住房安全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群众住房安全隐患及时解危。

(二)强化资金保障。我镇要落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责任,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要按照相关政策,根据农村居民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解危方式等制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农村住房安全。

(三)强化督促检查。镇综合执法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导、“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导力度。重点检查组织管理、制度执行、公示公开、解危进度、问题整改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进度缓慢或问题突出的村(居)进行专项通报。各村(居)要每月在25日前上报本月排查登记的新建楼房安全隐患台账表及透风漏雨隐患排查台账表,镇综合执法部门根据各村(居)上报台账开展核查工作,对出现漏报、错报、瞒报、徇私舞弊、造假等情况计入年终考核,对没有及时排查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进行全镇通报。

(四)强化信息收集。各村(居)组要加大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信息收集报送力度,定期上报相关台账表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信息。对群众提出的透风漏雨情况及时进行摸排,及时调查处理并报告相关情况。对新建楼房及时进行巡查,要求安全操作,不出现安全事故发生。要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危房户参与解危,为推进巩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