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区所在地主要实施在永温镇永亨村,项目区地处北亚热带,属北亚热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3.5-14.6℃≥10℃,年日照时数948.5-1048.8小时,太阳能年辐射总量每平方米74.45-80.55千卡,无霜期243-265天,平均降水量1129.9-1205.9毫米。气候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土地肥沃,对发展养殖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现有大片的荒山荒地有待于开发。项目区通讯网络全覆盖;交通方便,通镇公路为柏油路村村通硬化公路,在建开息高速贯穿全村,与外界联系紧密,便捷的交通网络为产品的运输提供了优越条件。
项目名称:永亨村机耕道建设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财政扶贫资金额度:30万元
项目建设年限:2021年
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1.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永温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丁 飞
2.项目监管单位及责任人
监管单位: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 任 人:莫成国
3.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及责任人
技术依托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徐自然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一)建设地点及覆盖农户
1.项目建设地点:永温镇永亨村。
2.项目覆盖农户情况:项目涉及农户184户7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户22人。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机耕道建设1.167公里,宽3米、厚度15公分;其中3个错车道。
3、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标准及额度:
(1)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35号)文件执行。
(2)补助标准及投资概算
基础设施项目
机耕道建设每平方米85.8元。
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申请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展资金30万元。附资金概算;
资金概算 | |||||||
一、道路硬化(长:1.167KM;宽:3M;厚度:15公分。) | |||||||
3 |
混凝土浇筑 |
1.167km长 |
3米宽 |
85.8/㎡ |
300000 |
325#水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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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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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费合计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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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1.税金未计入预算,不含在工程费用内 | |||||||
2.硬化道路1.167KM(长*宽*厚度1167*3*0.15,单位:M ) | |||||||
3.此价格仅作参考不作为具体的实际价格 |
三、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该项目为工程类基础设施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降低生产生活成本,便于群众生产运输,贫困户在合作社基地务工增加收入。
四、项目实施主要技术方案
(一)基础设施项目的技术方案
县成立农业农村局、民宗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中心、镇人社中心及交管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
(二)项目实施:2021年3月至5月。
(三)总结验收:2021年6月。
六、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
资金使用实行报帐制,专人、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审计部门共同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监管单位职责
永温镇成立以分管领导李丹副镇长为组长,全程负责该项目,人社中心、农业中心、村建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主要负责项目组织申报、方案编制、技术指导及项目监管等工作。
1.项目建设主体职责
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贵阳市农业局种、养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实行“六制”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1)申报制。根据市农委编制下发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申请上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批复制。项目《实施方案》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时提出调整申请,待批复后,方能按调整内容实施。
(3)公示制。项目实行“五公告二公示”制度:省下达项目资金,省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告(省级公告)---村申报项目,村务公开栏公告(村级公告)----县立项项目,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县级公告)----项目实施,实施单位在乡(镇)务公开栏公告(乡级公告)----项目资金报账,乡镇政府镇务公开栏公示(乡级公示)-----项目竣工验收前,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乡级公示)------项目竣工验收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无异议后方可通过验收(乡级公告)。公示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管单位及监管人----举报电话----公示日期等(公告公示图片要求清晰可见)。项目完成后在实施地公示项目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监管制。永温政府明确项目监管人员,定期对项目执行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并上报项目进度。项目负责人根据县级监管人员要求,组织项目建设。
(5)验收制。严格按照批复在指定时限内完成,编制验收材料,书面申请县民宗局对项目进行验收。
(6)报账制。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的5、3、2报账或项目竣工验合格后一次性报账。
七、调度、检查、验收、管护
(一)强化项目调度:
1.为了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组织项目村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实施进程。
2.组织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和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对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建设内容与规模、资金投入、管理方式、扶持政策、管护制度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的积极性,发挥贫困农户参与项目实施的主体作用,积极。
3.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实施地点、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标准实施项目,把握财政扶贫资金投向,确保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4.强化项目检查。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属有关部门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永温镇基础设施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即项目实施小组、技术培训组、宣传报道组和督查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人社中心,由镇人社中心主任担任组长,镇人社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项目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5.强化项目验收。成立由分管人社的领导为组长,镇财政所、人社中心、党政办、农业中心、交管站等部门为成员的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对镇实施的项目进行初验。
(二)为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特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 建(镇党委书记)
丁 飞(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罗 杰(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彭凤英(镇党委副书记)
詹仕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丹(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
张 胜(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明才(副镇长)
成 员:方国良、吴学东、卓 勇、李双建、贺晋荣
周志龙
职 责:主要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永温镇人社中心,卓勇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资料收集、数据上报。
(三)成立督查组和项目验收组
1.督查组
组 长:詹仕飞(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成 员:方国良 蒙立华 唐石友
职 责: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开展及进度督促,防止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2.项目验收组
组 长:李 丹(副镇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分局、人社中心、农业中心、交管站
职 责:负责项目实施后,对项目进行组织验收、完善资料。
(四)项目管护
项目验收后,由承建单位移交给村委、由村委会管护。
八、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居环境得以改善,降低群众出行困难,从而使贫困户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更加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长期稳定
(二)生态效益:规划实施后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基础,改善出行条件,为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