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永温镇2021年稻田生态渔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永温镇2021年稻田生态渔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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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生态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加快推进我镇生态渔业发展,根据《贵州省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贵州省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渔领〔2021〕2号)和《贵阳市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渔领通〔2021〕1号)及《开阳县2021年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21〕5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为切实做好全镇稻田生态渔业工作,永温镇成立“永温镇稻田生态渔业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班  长:李  丹(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班长:姜  晓(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付  旭(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昌德(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周运发(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支书(主任)

稻田生态渔业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姜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稻田生态渔业推广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稻田生态渔业专班,强化本村稻田生态渔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开展稻田生态渔业工作,确保本镇稻田生态渔业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发展稻田生态渔业,是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重要手段,对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村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适宜养鱼稻田,按照永温镇2021年稻田养鱼目标任务,制定本村《稻田生态渔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发动,选点示范带动

各村及农业服务中心要到组、到户开展稻田生态养鱼宣传动员工作,并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整治、坝区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工作,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调动农户参与稻田生态养殖的积极性。各村至少选择1处30亩以上集中连片、水源充足的保灌稻田作为本村的稻田养鱼示范点,示范引领、带动本村稻田生态渔业养殖。

四、整合项目支持,配套服务到位

各村要将稻田生态渔业与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整治、坝区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项目有机结合,整合项目支持,并充分发挥农业企业在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积极引导培育“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稻田生态渔业;跟踪服务到位,及时开展技术培训、鱼种需求统计及引进、生产指导等工作,确保完成稻田生态渔业推广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