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温镇委员会 永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温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永温镇委员会 永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温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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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村(居):

现将《永温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温镇委员会

永温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永温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党办法〔2021〕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加快推进永温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好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永温镇集中办公单位和非集中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评估。集中办公单位为入驻永温镇政府行政区的单位,其余单位为非集中办公单位。

第三条全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各村(居)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中,集中办公单位按照《永温镇公共区域分类垃圾桶归属管理明细表》明确的归属管理责任,对公共区域的分类垃圾桶分类投放进行监督管理。党政办负责对公共区域分类垃圾桶进行合理设置,对垃圾分类转运进行监督。非集中办公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各项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查评估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制度。由检查评估小组通过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抽取方式直奔被检查单位;每周按25%的比例对全镇各部门、各村(居)进行检查评估,形成“周检查专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呈永温镇党委书记、永温镇镇长。次月10日前根据本月“周专报”检查评估情况对全镇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分,形成“月通报”排名,排名情况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党委会通报。

第五条党委会月通报时,由排名前三名的部门进行交流发言,由排名后三名的部门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作表态发言的单位,通过公示曝光。一次月通报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通报部门主要负责人;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问责单位(部门)分管领导;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部门)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每月检查评估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按月度平均得分占60%,年终考核占40%计算。

第六条对工作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的,以及徇私舞弊、干扰检查评估等情形,按程序移交镇纪委监委进行严肃问责。

第七条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永温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永温镇集中办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职责

2. 永温镇非集中办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职责

3.永温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名单

4.永温镇公共区域分类垃圾桶归属管理明细

5.永温镇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准

附件1

永温镇集中办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职责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类设施

配置

按照《永温镇机关事业单

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标准》明确的相关要求,

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

集容器

垃圾分类设施外观完好无破损、无残缺

分类收集容器标识清晰醒目、无脱落;分类收集容器颜色符合标准

对应垃圾分类投放点容器

设置情况,每个分类投放

点需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

类投放指南

由党政办或本单位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暂存间

(室),暂存间要求标识标牌清晰,暂存间内制度

上墙

分类知晓

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培训

通过问卷调查或现场提问抽查方式测评单位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程度

分类投放质量

严格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环境卫生

质量

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

投放点垃圾无落地、满溢现象,地面无油污

办公区域无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附件2

永温镇非集中办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职责

职责项目

职责内容

组织领导

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实

施方案,主要领导安排

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分类设施

配置

按照《开阳县机关事业

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设置标准》明确的相关

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

圾分类收集容器

垃圾分类设施外观完好,无破损、无残缺

分类收集容器标识清

晰、醒目、无脱落;分类收集容器颜色符合标准

对应垃圾分类投放点容

器设置情况,每个分类

投放点需规范设置生活

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在办公区域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暂存间(室),暂存间要求

标识标牌清晰,暂存间内制度上墙

分类知晓率

全体干部职工

通过问卷调查或现场提问抽查方式测评单位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程度

分类投放质量

严格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环境卫生质量

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

投放点垃圾无落地、满溢现象,地面无油污

办公区域无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垃圾分类台账

可回收物合账

有害垃圾台账

厨余垃圾台账(无食堂或集中供餐单位可不建立)

其他垃圾台账

附件3

永温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名单(35家)

一、集中办公单位、部门(20家)

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工会、镇纪委办、镇应急办、镇财务服务中心、镇村建中心、镇水利站、镇人社中心、镇社事办、镇武装部、镇农业中心、镇综治中心、镇综治办、镇生态环保站、镇乡村振兴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镇文化中心、镇禁毒办、镇经发办。

二、非集中办公单位(15家)

(一)上划部门。派出所、卫生院、市场监管分局、水管所、供电所、司法所、国土所、永温中学、永温小学、永温幼儿园。

(二)各村(居)。永亨村、双合村、大坝村、坤建村、安大村、永安社区。

附件4

永温镇政府公共区域分类垃圾桶归属管理明细表(公共区域)

序号

楼层/点位

分类垃圾桶名称数量

使用管理归属单位


1

行政中心大楼一楼右面拐角处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纪委、镇应急办

2

行政中心大楼一楼右面卫生间旁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纪委、镇应急办

3

行政中心大楼二楼左面卫生间斜对面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人大办、镇疫情防控办

4

行政中心大楼三楼左面卫生间旁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党政办、镇党建办

5

行政中心大楼四楼右面卫生间旁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党政办、镇党建办

6

阳光驿站一楼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经发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7

阳光驿站二楼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人社中心、镇社事办

8

阳光驿站三楼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农业中心、镇生态站、镇水利站

9

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文化中心

10

行政中心三号楼二楼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综治办

11

行政中心三号楼三楼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法律援助中心

12

行政中心四号楼一楼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综治办、司法所

13

行政中心四号楼二楼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村建中心

14

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

四分类垃圾桶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镇武装部

附件5

永温镇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准

按照《贵州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配置指南》《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标准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内。原则上不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如因实际确需设置垃圾收集容器,须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二、办公区域楼层。结合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实际需求,在每层楼楼梯、出入口分别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在收集容器摆放区域张贴垃圾分类指南;

三、办公区域厕所。在厕所洗手池附近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四、办公楼门厅或主要出入口。设置1组四分类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并在收集容器摆放区域张贴垃圾分类指南;

五、单位食堂。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在收集容器摆放区域张贴垃圾分类指南;

六、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暂存间。独立办公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1处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暂存间,多家单位集中办公区域可联合设置1处暂存间,学校(幼儿园)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暂存间应设置在可监控范围,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暂存间需设置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