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遏制我村自建房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与辖区内(村民)签订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本辖区内从事个人房屋拆除、改建、扩建、新建施工工程。
二、施工期间工作要求
村民自行聘请的施工队伍,由村民同聘请的施工队伍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此外,建房村民要监督施工队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一)监督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1、保证作业人员入场后服从安全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督促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临边作业防护。施工现场的施工洞口、楼梯口和通道口以及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阳台、屋面等临边作业时,在临边处设防护栏杆,用网封闭。
4、施工临时用电。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应按照电力部门相关规定要求用电。’
5、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三、其它事项
1、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国土所、乡安监站、乡交管站、村委会等部门在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建房户及包工头在修建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将立即作出停工或拆除处理,待整改完毕后,报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国土所、乡安监站、乡交管站、村委会等部门备案许可后才能恢复开工,若建房户在接到停工或拆除通知后擅自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建房户全部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建房户和包工头共同承担。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字方各执一份。
村委会: 施工方 : 建房主:
(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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