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
根据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21〕76号)文件要求,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32号)精神,我乡制定了《宅吉乡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宅吉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宅吉乡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系列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32号)及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21〕7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从源头消除变型拖拉机隐患,预防和减少变型拖拉机事故发生,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按照我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决定在全乡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为零)、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变型拖拉机管理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摸清底数,甄别真伪,路面执法检查力度明显强化,实现变型拖拉机“禁改装、限载人、不超载”,假牌、套牌等涉牌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依法惩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宅吉乡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崔 勇(乡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李晓勇(乡农业中心负责人)
成 员:农业中心全体成员、各村支书和主任、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宅吉乡农业服务中心,由李晓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宅吉乡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积极配合派出所、安监、交通等部门重点开展变型拖拉机“三超两驾一疲劳”(超员、超速、超载、毒驾、酒驾、疲劳驾驶)、闯红灯、违法载人、无证驾驶、不按规定注册登记、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机动车逾期未报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消除变型拖拉机宣传工作。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开展本辖区农村道路车辆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农村群众为重点,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上街播放警示宣传片以及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加大变型拖拉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宣传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有效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完成时限:2021年7月25日前)
(二)全面彻底排查,摸准风险隐患。
各村、各部门针对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注册登记、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四类重点车辆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控住车,管住人的原则,盯住源头,压实责任,从管理的每个环节盯牢控紧,防止脱管漏控。
1.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各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内容,明确包保任务责任人,明确摸排统计完成时限,实行辖区车辆隐患包保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21年8月25日前)
2.明确告知义务,实行隐患消除承诺。各村、各部门针对拖拉机隐患统计实际情况,及时履行隐患车辆车主及所有人消除隐患的告知义务,要求隐患拖拉机车主或实际驾驶人在隐患消除承诺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合法手续,辖区包保责任人要及时对办理情况进行追踪,确定拖拉机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
3.完善隐患车辆统计台账。各村、各部门针对车辆统计情况底数结合《消除动态交通隐患承诺书》签订份数,将隐患车辆统计台账进行精准汇总。重点明确以下四个数据:一是辖区变型拖拉机车辆数量,二是隐患车辆数量,三是已经消除隐患车辆数量,四是未消除隐患车辆数量,数据要相互吻合符合实际逻辑关系。同时将人、车信息纳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进行户籍化常态监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0日前)
(三)实施精准打击,坚决消除隐患。
各村、各部门要落实隐患变型拖拉机辖区包保管理责任,对无有效拖拉机驾驶证、拖拉机不按规定注册登记、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盯死看牢,未经整改合格的要立即下达停止使用使用通知书,杜绝隐患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把做好变型拖拉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辖区层层包保。将辖区变型拖拉机统计完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抄告措施,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督导
为确保变型拖拉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将此项工作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中进行考核。乡督办督查室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深入村组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抽查各村、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
(三)不分步骤、统筹全面推进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措施内容同工作步骤进行有机结合,注重宣传同承诺告知、摸排统计同精准查处工作相扣互通的逻辑关系,找准工作方法,坚持统筹兼顾,及时化解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全面推进变型拖拉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落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变型拖拉机消除动态交通隐患承诺书
2.开阳县变型拖拉机停止使用的告知书
3.开阳县变型拖拉机排查登记表
4.开阳县变型拖拉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总表
附件1
变型拖拉机消除动态交通隐患承诺书
为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宅吉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坚决服从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证本人所属拖拉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7日之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本人所属拖拉机违法情况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合法手续,切实保证安全驾驶。现公开承诺如下:
1.保证本人持有效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所驾驶的拖拉机牌证齐全有效。
2.保证绝不违法超员或超载行驶。
3.保证绝不带病作业,绝不允许报废的拖拉机上路行驶。
4.保证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驾驶无牌无证和未投保险及未年检的拖拉机、不疲劳驾驶拖拉机,不得有其它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本人将自觉遵守以上守则,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尽职尽责。
承诺人:(签字) 电话:
驾驶证(号): 行驶证(号):
回 执 联
乡(镇、街道)农业中心 :
我已收到你单位发的“消除动态交通隐患”承诺书,对存在的以下,口无有效拖拉机驾驶证驾驶变型拖拉机、口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注册登记、口不按规定投保变型拖拉机第三者责任险、口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口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报废,对交通安全隐患予以确认,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法手续,逾期将依法接受法律处罚。
乡(镇、街道办) 村(居) 组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存根
开阳县变型拖拉机停止使用的告知书
车主:
经查你 变型拖拉机存在 安全生产隐患,现特此告之你,此 台变型拖拉机在未消除安全隐患前,停止使用。
特此告知
签收人(签字盖章):
开阳县 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3
开阳县拖拉机排查登记表
辖区名称 |
拖拉机所有人 |
驾驶人 |
驾驶证号 |
拖拉机品牌 |
车架号/发动机号 |
车辆状态(1、正常:2、未入户:3、逾期未检验:4、脱保:5、逾期未报废) |
备注 |
乡(镇、街道)农业中心(盖章): 排查人: 审核人:
附件4
开阳县拖拉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总表
序 号 |
拖拉机总数(辆) |
隐患车辆数(辆) |
已消除隐患车辆数(辆) |
未消除隐患车辆数(辆)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