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
现将《宅吉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1日
宅吉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筑安发〔2022〕16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开阳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开安发〔2022〕7号)的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贵州安全生产督导帮扶组总结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六十条”实施意见及市“八十条”具体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实不细。重点整治各村及有关部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重发展、轻安全,安全生产工作只部署、不督办落实。二是红线意识不强,未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盲目引进安全条件“先天不足”的淘汰落后产能,没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三是安全责任缺位,未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实施细则》、市《实施办法》和县《实施办法》,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四是监管存在盲区,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未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责任并落实监管责任。五是排查整治不力,隐患排查浮于表面,不深不实,查不出隐患,安全整治搞形式、走过场,问题隐患久拖不改。六是监管效能低下,未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未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基本建设,未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专业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执法宽、松、软。(责任单位: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法治观念淡薄、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是遵法守法意识淡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非法盗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设计开采,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二是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是安全投入不足,未按规定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四是安全管理弱化,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规定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五是安全基础薄弱,未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未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六是不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培训教育搞形式、走过场。七是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未按规定运用“双控”系统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未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未按规定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及时消除事故威胁。八是应急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开展演练。(责任单位: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矿山。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不按设计施工;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等重大隐患。(责任单位:乡应急办、乡林业站、乡国土所、乡派出所、乡综治办、各村)
2.道路交通。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及救护车、“三超两驾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重点整治填方边坡、深沟、临崖临水等险要路段未设防护设施;养护作业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布设作业控制区;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挂靠,无证驾驶等。(责任单位:乡派出所、乡交管站、乡农业中心、乡综治办、乡文化中心、乡中心学校、各村、各运输、养护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3.消防。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仓储物流、无措施进行电气焊作业等重大隐患。重点整治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责任单位:乡派出所、乡应急办、乡林业站、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农业中心、乡水利站、乡综治办、各村)
4.建筑施工。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上岗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批准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等重大隐患。(责任单位: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国土所、乡交管站、乡综治办、乡水利站、各村)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重大隐患。(责任单位:乡应急办、乡经发办、乡派出所、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国土所、乡综治办、乡中心学校、各村)
6.城镇燃气。重点整治燃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等隐患。(责任单位: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应急办、乡经发办、乡综治办、乡派出所、各村)
7.工贸。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重点整治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重大隐患。(责任单位:乡经发办、乡应急办、乡农业中心、乡派出所、各村)
8.自建房。重点整治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违规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建造在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等重大隐患。(责任单位: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国土所、乡综治办、乡农业中心、乡文化中心、乡派出所、各村)
13.水上交通。按照《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重点整治营运船舶违规挂靠经营和超载运输货物、旅客、违章航行以及未履行安全自查制度;客船安全技术状况、重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客船配员或船员履职能力严重不足;客运码头重要设备及应急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或故障;水上客运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经营、作业;水上客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重大隐患。(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派出所、乡水利站、乡农业中心、各村)
14.农业农村。按照《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点整治假牌套牌、拼装改装、违规载人、超速超载,以及沼气池、青储池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重大隐患。(责任单位:乡农业中心、乡派出所、乡应急办、各村)
15.水利工程。按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重点整治在建项目临时工程、专项工程和已建项目大坝、堤防等重大隐患。(责任单位:乡水利站、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国土所、乡应急办、乡派出所、各村)
三、工作部署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分四个方面开展:
(一)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乡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辖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找出本辖区的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贵州安全生产督导帮扶组总结视频会议通报情况和前期省、市、县交办的问题隐患,以及本辖区前期梳理的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及管控措施清单,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和整治标准,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列出整改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并严格落实“双包保一盯守”责任,确保每一条隐患都得到及时整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内容和整治标准,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聚焦本行业领域季节性、阶段性主要安全风险,高度警惕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停工、检维修以及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等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充分研判低温雨雪凝冻等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影响,深刻吸取本行业领域省内外、历史上岁末年初典型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易燃易爆、人员密集、重大危险源等重点场所部位、关键环节的重大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列出整改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并严格落实“双包保一盯守”责任,确保每一条隐患都得到及时整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自身安全生产实际,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八个一”行动:召开一次全员动员会,全面部署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一个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责任分工、监督考核,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坚持提级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现场组织,确保作业现场安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分析梳理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形成安全风险清单,逐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并动态更新;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在常态化自查的基础上,全面细致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要害部门和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建立一张重大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结合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整改验收销号,进行闭环管理;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警示教育,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开展员工“现身说法”大讨论,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安全和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标准,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推进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落实落细责任,明细工作措施,坚决杜绝专项整治搞形式主义。
(二)严格监管执法。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开展“横向倒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坚决杜绝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对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杜绝对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坚决杜绝执法检查走过场、联合惩戒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执行企业整改责任人、行业部门验收人及审核人“三签字”制度,落实整改闭环、验收销号措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利用好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整治期间,要曝光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利用《2018年以来全省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报告》等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做法要及时报县安委办。
(四)加强应急管理。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做好元旦、春节和重要时段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举办大型活动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