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贵阳市开阳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先阅读《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开阳县财政局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贵阳市开阳县财政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贵阳市开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阳市开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开阳县财政局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阳市开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开阳县财政局查阅。

(三)公开时限

贵阳市开阳县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参见《目录》)自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贵阳市开阳县财政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贵阳市开阳县财政局申请,经贵阳市开阳县财政局研究后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提供不涉密信息。贵阳市开阳县财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贵阳市开阳县财政局(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监督检查科;

办公地址:贵阳市开阳县开州大道24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87251180;

邮政编码:550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在贵阳市开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开阳县财政局-《指南》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开信息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87251180;

地址:贵阳市开阳县开州大道24号;

邮编:5503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