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开阳县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度开阳县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9-27 13:40 来源: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41号)、2020年度贵阳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政务公开考核监督,推动提升政府透明度,现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照开阳县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开阳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确定以下考核范围:

(一)县各部门

经开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阳县税务局、县政务中心、开投集团、经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硒富硒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双流镇、金中镇、冯三镇、楠木渡镇、龙岗镇、永温镇、花梨镇、南龙乡、宅吉乡、南江乡、禾丰乡、米坪乡、龙水乡、高寨乡、毛云乡、硒城街道办事处、云开街道办事处、紫兴街道办事处。

二、分值权重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占县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权重的4%,共40分。县政府办对考核单位单项目标考核分值按100分计算,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单位,将扣除相应分值,直到扣完100分为止。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反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省(市)政府透明度第三方评测、省(市)政府网站评测、依申请公开办理、省(市、县)相关平台留言办理、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质量、日常巡查通报等八项。按要求完成考核内容不扣分,未完成考核内容的扣除相应分数,各指标分值扣完为止。出现失、泄密事件一票否决,扣100分。

(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反馈(共计20分)

1.以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通知各单位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等材料,迟报、漏报一次扣1分。(分值:5分)

2.未按时间要求制定、发布、反馈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等的,每项扣1分。(分值:5分)

3.未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开府办函〔2019〕120号)要求更新发布政务新媒体信息的,每周更新少于2次的,每次扣1分。(分值:5分)

4、未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的通知》(开府办函〔2018〕146号)要求,对本部门起草的以“开府发”、“开府办发”、“开府办函”文号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的,每次扣1分。(分值:5分)

   (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共计10分)

1.未按要求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进行修订,建立具有操作性的公开事项标准清单或目录的,扣2分。(分值:2分)

2.未按要求编制、公开本单位办事流程图的,扣2分。(分值:2分)

3.未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对照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公开相关信息的,扣2分。(分值2分)

4、未按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领导分工的,扣2分。(分值2分)

5、未按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扣2分。(分值2分)

(三)政府透明度评测(共计20分)

在省(市)政府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中,承担的公开任务被列入问题清单要求整改,进而影响全县政务公开评估成绩的,每出现一项扣5分;下发整改通知后,未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项为0分。(分值:20分)

(四)政府网站评测(共计20分)

在省、市开展的政府网站季度抽查中,承担的公开任务被扣分,进而影响全县政务公开分值的情况。网站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一次扣5分,通报2次该项分值为0分;被市政府办公厅通报1次扣5分,通报2次扣10分,通报2次以上该项分值为0分;下发整改通知后,未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项为0分。(分值:20分)

(五)依申请公开办理(共计5分)

未按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受理不及时、答复内容质量低等,导致申请人满意度低,每次扣2分;不受理依申请公开且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因答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且被依法纠错以及造成重大舆情的,该项分值为0分。(分值:5分)

(六)省、市、县相关平台留言办理(共计10分)

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市网络问政平台开阳区块、县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等平台留言转办件,超期受理导致我县回复不及时、答复内容质量不高导致群众不满意或再次留言的,每次扣1分;不受理网民留言且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该项为0分。(分值:10分)

(七)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质量(共计5分)

1、每月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少于10条的,每次扣0.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分值:4分)

2、政务公开信息格式不规范且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扣0.5分;审核把关不严,错、漏字信息较多的,扣0.5分。(分值:1分)

3、审核把关不严,政务公开信息出现重大政治错误,如国家名字、国家领导人名字错误等,该项分值为0分。影响较大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日常巡查通报(共计10分)

县政府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一岗双责”情况,行政机关公文数据库建立和更新发布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各单位栏目日常维护情况,特别是涉及扶贫开发、应急管理、安全检查、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动态栏目更新情况,牵头部门起草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求和解读等进行日常巡查通报,每通报一处问题扣1分。(分值:10分)

四、考核实施与落实

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评,将考核结果报县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计入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