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管理
外单位所有来文及各科室接到的文件、通知等,应统一交局办公室收文管理员办理公文处理程序,收文办理程序一般包括:签收、编号、登记、拟办、分送、签批、分办、保管、归档等。
(一)公文签收、编号及登记
办公室收文管理员接到来文后,要认真清点,核对文件完整性并逐件编号,登记收文台账后按收文管理程序处理。
(二)公文分送、阅示及办理
公文按“传阅件”“办理件”“涉密文件”三种情况进行文件处理,各科室在办理来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1.传阅件
由收文管理员按照文件内容和性质拟定传阅人—呈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呈送领导阅示—送回收文管理员处存档。
2.办理件(领导签署意见,转科室承办)
收文管理员按照文件内容和性质拟出办理意见—送办公室主任审核—送领导签批—送收文管理员处分办—复印后送至涉及部门—原件归档。
3.涉密文件
由收文管理员在涉密电脑上按照文件内容和性质拟定办理意见—送办公室主任审核—送领导签批—送收文管理员处分办—收文管理员收集并归档至保密柜中。
(三)公文保管及归档
收文全部传阅办理完毕后移交档案室工作人员,及时分类存放档案室,并认真保管,借阅的要及时督促归还,保证文件资料完整、齐全。
二、发文管理
发文办理程序一般包括:科室工作人员(经办人)起草公文—送科室科长校对—送办公室主任核稿—送领导审核(以办公室或万能头类型发出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批,其他文件由主要领导审批)—送生成文号并打印—送盖章。
(一)起草公文
经办人起草公文时,要在发文稿纸上写明文件标题、发文时间、发文类型、拟稿单位和拟稿人,正文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实事求是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二)科室科长初核
拟稿科室科长是拟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公文内容及格式进行初核并签署意见,经办人不得将起草的公文直接送主要领导签发,杜绝文稿逆向流转。
(三)公文校稿
经办人需将公文送办公室主任进行把关校对,对不符合格式及规范的公文,办公室主任应签署意见后退回经办人,由经办人负责修改完善再按程序重新送审。
(四)分管领导审核与公文签发
1.以开工信办发或万能头类型发出的文件由分管领导结合科室负责人意见对公文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2.以其他类型发出的文件,由分管领导签署同意后,送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五)公文印制
公文印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负责机关内部材料及日常行文的排版和印制工作。对一般性文字材料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对制作完成的材料办公室发文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承办科室取走,因未及时领取造成的影响由取件人自行负责。
(六)公文校对
公文印制后拟稿人须逐字逐句进行校对保证公文内容准确无误。
(七)公文归档
凡是印发的公文需原件归档保存。
三、其他
其他对外报送的材料由涉及科室完成报送,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对外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