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社会救助政策相关文件精神。2.提供各类救助政策咨询;负责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发放;指导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统计和汇总各类救助信息、数据;负责临时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相关工作。3.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等相关工作。4.拟定和完善全县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后评估全面工作。5.配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6.认真落实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联席会议制度。7.负责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开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相关文件精神。2.提供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咨询;管理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系统;负责孤儿生活费、“明天计划”助学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资金发放;提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及其他服务;统计和管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进行核定。3.负责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工作;承担未成年人信息采集、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关爱救助保护等工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分析应用等工作;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公益项目;承担收养登记、咨询、业务培训等工作;完成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省市民政系统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4.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5.结合民政“十四五”规划,负责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安全、运行相关工作。
负 责 人:王景俊
办公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7号县民政局二楼;
联系电话:0851-87250951;
传真号码:0851—87259158;
邮政编码:550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7号县民政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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