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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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事务科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2.承办中央、省级、市级财政下达和县级财政预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管理工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工作,承担低收入家庭人口认定工作。3.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方面救助办法。承担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慈善、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及彩票公益金使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殡葬服务管理机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4.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5.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6.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7.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负 责 人:冯 骧

办公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7号县民政局四楼;

联系电话:0851-87251958;

传真号码:0851—87251958;

邮政编码:550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7号县民政局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