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民宗局“四强化”做好丧事活动“执事人员”的规范化监督管理

开阳县民宗局“四强化”做好丧事活动“执事人员”的规范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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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农村“五治”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在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治丧新风的“治风”工作中,开阳县民宗局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丧事“执事人员”的规范管理,采取“四强化”措施,推动“治风”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丧事活动“执事人员”的宣传教育,召开丧事“执事人员”集中宣讲活动,特别是对政治觉悟较高、宗教素养较好、服从管理且有意愿通过认定程序申请备案的民间丧事“执事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引导其主动作示范表率、发挥正能量作用,带动更多丧事活动“执事人员”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到“治风”工作中来,切实规范丧事活动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推动移风易俗、治丧新风的转变。

二是强化多部门联动多角度进行宣传引导和处置机制建立。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治风”工作宣传引导,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筑牢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群众基础。对不服从管理、违反承诺、蛊惑煽动群众、骗取群众财物的丧事“执事人员”,由属地乡(镇、街道)协同联动相关部门通过抓反面典型进行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开展教育告诫和行政处罚。

三是与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管理,强化将丧事活动“执事人员”管理纳入殡葬管理的各环节,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流程,明确民政、民宗、公安、乡镇、村居对丧事活动各环节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优化部门协同联动处置机制,确保丧事活动的各个环节有人管有人负责。

四是强化建立“两个台账”,强化分级管理。道教教职人员台账由县民宗局建立并纳入管理;丧事活动“执事人员”由民宗部门牵头,乡(镇、街道)负责,村(居)具体落实, 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丧事活动“执事人员”管理台账;治丧期间,辖区内丧事活动“执事人员”由村(居)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一并纳入管理,对违反丧事简办要求的人员按照村(居)民公约进行处理,涉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提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