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民宗局“四举措”推进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开阳县民宗局“四举措”推进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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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开阳县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把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作为夯实宗教工作的重点来抓,多措并举抓实抓牢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管理,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凝聚思想共识。通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把思想建设聚焦到宗教中国化方向上来,切实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教育引导宗教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在法律、法规及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有效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自觉营造和谐寺观教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服务管理,维护宗教和谐。坚持以宗教场所常态化安全管理为抓手,联合县直相关部门经常性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巡查检查,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及活动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切实维护宗教场所日常活动安全、和谐、有序开展。

三是重视教风建设,提升人员素质。积极为宗教人士发挥职能作用、搭建工作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着力构建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教职人员队伍,有效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向社会展现宗教领域的良好形象。

四是规范管理制度,强化民主管理。紧紧围绕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开展日常宗教活动。积极指导各宗教场所制定系统完善的现代宗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监督机制,提高宗教领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助推宗教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与此同时,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加强思想观念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抵御邪教组织侵蚀和封建迷信活动,坚决遏制宗教场所商业化、庸俗化、低俗化的不良倾向,不断推进宗教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