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四举措”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

县民宗局“四举措”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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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发2号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和具体工作举措,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入理解国发〔2022〕2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

二是围绕相关民族领域重点政策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全面抓好新国发2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意见在民族乡村的贯彻落实。重点打造禾丰、南江、高寨民族特色村寨各1个,推进民族特色村寨和传统村落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高寨乡发展壮大林下经济种植产业,支持南江乡、禾丰乡发展特色水果种植产业,提高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民族同胞的增收致富门路,助推民族乡镇高质量发展。

三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等示范创建活动,结合“三感”示范村寨创建相关要求,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寨4家;支持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参与做好贵阳市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争取在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取得优越成绩。

四是聚焦农村“五治”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助力民族地区乡村建设。结合农村“五治”工作开展,加强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族旅游、民族文化、民族特色产业、民族村落保护,不断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建设,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积极向上争取各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及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民族文化发展与传承专项资金支持,努力推动民族村寨、民族特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