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依法治国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不断深入推进,宗教法治化治理成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一环,开阳县通过三个“一”推进宗教治理法治化走向深入。
紧盯“一个清单”树牢权责法定意识。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要求,对照上级下放权责清单,通过宗教部门拟定、司法部门审核、政府网站公开的方式制定公布宗教部门权责清单,将民宗局权力和责任明晰,保障依法行政、执法有依。目前,开阳县民宗局有权责清单20条,其中行政许可3条、行政处罚10条、行政检查1条、行政确认1条、其他类5条。
制定“一个意见”统筹部门联合执法。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核心,以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为主线,以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为途径,以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为保障,制定出台《开阳县关于推进宗教工作联合执法实施意见》,通过3个联合执法类别、14个联合执法事项,明确领导力量、厘清部门职责、凝聚执法力量。着力构建部门配合、有效联动、处理及时的宗教违法违规活动处置机制。
打造“一支队伍”善用三级联动机制。通过选优配强、培训提升、综合考核的方式,着力打造一支宗教工作“四员”队伍。县级督导员严格督导乡村两级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主体责任,乡级联络员用心履行上传下达工作职责,村级信息员认真报告辖区宗教活动动态,场所协管员协助政府管理宗教场所事务。现有县级督导员2人、乡级联络员39人、村级信息员136人、场所协管员4人,今年以来累计报送宗教事务巡排查数据149条,县内无重大宗教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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