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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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联络员

1

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宗教院校设立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

1.民族宗教工作干部;

2.少数民族群众;

3.宗教界人士;

4.信教群众等。

1.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2.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3.将各族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1.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3.举办宗教界人士培训班;

4.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学习。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5.积极参加市民宗委和县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6.开展“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

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刘刚

杜斌

1.办公室;

2.民族宗教科。

冉进辉

刘江

杨洋

8722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