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开阳县召开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各项工作任务动员部署会。县委副书记刘文筑,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熊成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长林,县政协副主席张怀惠等县领导出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段红莲同志主持,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全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开阳县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的批示。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民族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贵阳“三高”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巩固全市民族大团结的客观需要,是巩固提升我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准确把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起“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的观念和意识,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扎实抓牢巩固提升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民族乡村振兴抓实创建工作责任主体,确保巩固提升创建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同时,要在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上下功夫,持续在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和解决问题上出实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重点投入民族乡地区建设,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大力推进民族乡村振兴,促进各族群众增收致富共同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的重大意义,要不断凝聚思想共识,扎实推进巩固提升工作,努力维护全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二是要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各项工作。要从基本民生保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等方面一体推进,促使各族群众共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成果。要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切实维护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三是要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完善巩固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机制和举措。要突出政治引领推动基层创新、凝聚创建合力,注重联动配合,紧盯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形成联动机制。要加强要素保障,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巩固和创建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巩固创建提升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对成员单位巩固和创建工作实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巩固和创建工作。四是要注重营造氛围,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及民族团结主题教育,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开辟专栏、民族团结征文、树立先进典型等宣传活动,营造全县关心、支持、参与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