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基督教聚会点申报小组:
《关于在开阳县南山社区枫林湾设立基督教临时活动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我局已收悉。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满足我县基督教信众经常性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和2018年2月2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的《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专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县南山社区枫林湾设立开阳县基督教临时活动场所。你小组要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宗教活动,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三自”原则,自觉抵御境外宗教组织渗透。
二、活动场所外墙及周边不得设立宗教标志物,不得播放音响,不得妨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学习、生活等。
三、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参加基督教临时活动的人数不得超过临时活动地点容纳规模。
四、必须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场所内禁止让未成年人进入参加宗教活动。
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思想教育,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做好人员培训,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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