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推进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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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推进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21-01-25 字体:[]

根据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和《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企业、社区(村)、军营、乡镇(街道)、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景区和商业街区的实施方案》《开阳县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成果  贯彻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九进”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阳县民宗局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氛围,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安排部署

根据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开阳县民宗局结合开阳实际立即安排部署,抓好开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活动场所。一是成立以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民管组组长)为成员的开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二是制定印发《开阳县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场所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组织领导、实施步骤、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编制测评指标表,为各宗教活动场所和临时活动点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活动场所搞好顶层设计。

二、强化贯彻落实

(一)加强工作指导

开阳县民宗局实地指导开阳县石林寺、开阳县慈恩寺、开阳县天主教堂和开阳县基督教临时活动点开展创建工作,对宣传栏和宣传标语位置、展板材质等给予建设性意见。对展板和标语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背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民族宗教工作精神的内容。截止2021年1月25日,开阳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和临时活动点共设置宣传栏11块、宣传画5幅。

(二)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

一是局机关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召开安排部署会,组织传达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文件精神和应知应会知识,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场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各宗教活动场所和临时活动点组织民管组和信教群众,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培训,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主动维护各民族间的良好关系,共同抵御境外非法宗教渗透,维护开阳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截止2021年1月25日,各宗教活动场所和临时活动点共开展学习培训、宣传4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开阳县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场所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临时活动点创建工作指导。二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资料收集,做到应收尽收、规范存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对照《开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场所测评指标表》,扎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宗教场所的相关工作。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查找创建工作进宗教场所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