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民宗局宗教场所安全集中攻坚排查整治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民宗局宗教场所安全集中攻坚排查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4-19 字体:[]

按照《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贵阳贵安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启动会议精神工作提示》的部署要求,开阳县民宗局决定在县内宗教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排查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场所主体”的原则,以房屋安全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排查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宗教场所,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治理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场所安全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建筑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房屋周边环境安全及疫情防控常态化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辖区内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台账,做到对安全隐患点、危险程度心中有数,对年代老旧、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或者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达不到建筑安全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做好保护隔离措施,抓紧整治。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分期限整改完毕,对在整治期间停止使用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做好信教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引导信众到就近的合法场所开展活动。

(二)消防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宗教活动场所违章动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大殿内乱堆易燃、可燃物品、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场所消火栓箱、灭火器箱等消防设备上锁或者贴封条,影响及时取用。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排查整治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分全面排查、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执法检查。4月30日前,联合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消防中队等组成检查组,针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排查治理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做到闭环管理。

(三)督促指导。5月1日至5月31日,将组织对排查出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宗教活动场所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宗教活动场所是群众聚集活动的公共场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在宗教领域内迅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危房安全等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迅速扭转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二)精心组织部署。

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工作各环节责任,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对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宗教活动场所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等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场所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四)强化督促整改力度。各乡(镇、街道)、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统筹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进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拒不整改的宗教场所,要坚决关停关闭,确保宗教领域的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