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生态移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开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局节点(http://www.kaiyang.gov.cn/)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分类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公开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开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的主要内容按易为公众理解的主题分类为主,辅以机构分类、体裁分类和服务对象。

●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以及管理技术平台实际情况设定,核心元数据为信息名称、生成日期、著录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文号等。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机构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开阳县城关镇学良大道农业科技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51-87221026;

传真号码:0851-87221026;

邮政编码:5503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开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请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叙述,由我局政务公开人员帮助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