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三全调解”保障女职工权益

开阳县“三全调解”保障女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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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开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工作机制,实行全程调解、全心调解、全力调解“三全调解”,着重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广大女职工权益保护保驾护航。

全程调解强成效。开阳县仲裁院把调解作为重要责任,贯穿于立案、送达、开庭前、庭审中、裁决前的每一个环节,努力在各个阶段减缓双方对抗,促进和解,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3月2日,家住开阳县金博广场的吴女士的爱人携带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仲裁为民”字样的锦旗,专程送到开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我爱人拿到了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非常感谢,今天送来一面锦旗略表我们的心意,希望你们收下”。这样的锦旗县仲裁院每月总会收到,吴女士是开阳县某企业的员工,因病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纠纷,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案件受理后,办案仲裁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原则,及时办理立案手续,立即约谈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向其宣传法律政策,让企业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全程参与调解,向双方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案件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经过耐心细致、切实有效的调解工作,逐步化解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意见分歧,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劳动者拿到了拖欠的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全心调解现真情。为照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县仲裁院上门进行送达、调解、开庭,将问题解决在当事人的家门口;为体贴带孩子的女职工,仲裁院设置临时母婴室,让当事女工歇脚休息;为核实案件证据真伪,仲裁员经常去医院、社保中心等部门调取材料,做到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提供有“温度”的服务。

3月1日上午开阳“流动仲裁庭”走进龙水乡,公开审理哺乳期劳动者与某小学发生的解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将仲裁庭搬到劳动者家门口,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庭审结束后,由仲裁院院长对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常见争议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开展现场互动,答疑解惑,受到在场企业和职工的一致好评。

全力调解显效率。案件的调解,除发挥自身作用外,仲裁院还善于寻求自身之外的力量,各方联动,形成合力,共同调处劳动纠纷。三月是“女职工维权月”,仲裁院不断强化普法宣传,设置专门区域为女职工提供咨询服务,解答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生育保险待遇等问题,发放宣传页。

3月1日,县辖区内一家超市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12名女职工向开阳县仲裁院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立案当日,仲裁员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联合劳动保障综合大队的力量,经过耐心仔细地向当事人讲解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处理了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截至今年3月,开阳仲裁院通过“三全调解”方式,共计处理矛盾纠纷120余起,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受到当地群众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