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融入基层治理  提增社区矫正质效

积极融入基层治理  提增社区矫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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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及教育帮扶工作,提升教育矫正质量,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县司法局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为契机,积极争取县平安办出台《开阳县社区矫正、刑释解戒工作衔接配合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

《管理办法》将社区矫正对象作为重点人员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将网格员作为矫正小组成员,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解矫宣告、重大事项评议、实地查访等监督管理工作,在日常巡查中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辖区司法所。同时,《管理办法》细化了综治中心(平安办)、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强化了民政、人社、团委、妇联、教育、卫生健康等单位和村(社区)在教育学习、心理辅导、申请救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和衔接配合。

《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县已有123名网格员成为了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参与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解矫宣告、评议、实地查访等工作560余人次;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共参加研判会、实地查访40余次;派出所协助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及处罚情况169次2000余人次;各相关单位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体教育180余人次;民政部门帮扶社区矫正对象临时救助4人、低保保障3人等,极大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县司法局积极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相互配合、群策群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有效促进了基层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