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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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承担公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编制公证名册并公告。承担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承担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工作。承担律师行业监管,指导、监督、实施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翁飞翔

办公地址:开阳县育英路2号县司法局二楼;

联系电话:0851-87239289;

传真号码:0851-87239289;

邮政编码:550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开阳县育英路2号县司法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