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服务保障相关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相关人员伤残审核工作。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本部门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材料起草;组织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褒扬、公墓建设规划、烈士纪念建筑物、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烈士评定工作;承担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和全国、全省、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推荐工作; 承担烈士的审核和事迹编撰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城北路15号(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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