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总、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工作;负责土地登记中介代理机构核准;地籍信息数据发布审核;负责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草地资源清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草原承包经营、流转及产权管理。
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限测绘等工作;负责工程测量、房地产测绘及其他测绘的行业管理;管理测绘任务登记及测绘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内测绘成果保密监督管理以及测绘成果目录(副本)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承担地图管理,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地图的审检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县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测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测绘行业主管理部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14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 87254757
负责人:潘平晓
主办:开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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