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用途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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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建立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负责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相关用地许可;协调处理建设单位用地纠纷,指导全县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划定、占用、补划等工作。承担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编制全县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耕地、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组织拟定全县森林、草原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承担林地、林权、草原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与木材经营加工工作。

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和技术标准;拟定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自然资源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权限内各类自然资源征用和临时占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14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 87251915   0851-87250055

负责人:杨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