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业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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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管理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勘查专项。提出落实综合减灾防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防工作。负责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成因进行分析论证。监督管理地下水过程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实施矿产储量动态管理,负责矿产地储备工作,建立矿产资源监测预警体系。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备案工作;承担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负责矿业权市场建设;负责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油气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初审工作;负责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14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87254657

负责人:曾达西 赵正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