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九华 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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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九华 土地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字体:[]

王九华因保管不善,不慎将所持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开城国用(2006)字第3742号遗失,用地面积为423.2平方米,该不动产位于开阳县云开街道贵阳路14号(原城关镇城南路91号),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九华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