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阳溪麓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不慎将所持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城国用(2012)第3690号)遗失,该证用地面积:2000.12平方米。该不动产位于云开街道温泉村(原证坐落:城关镇温泉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贵州开阳溪麓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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