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高明辉)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高明辉)

发布时间: 2024-02-06 字体:[]

高明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开阳县和美阳光二期9幢2-1-3号,面积为72.09平方米,产权证号黔(2019)开阳县不动产权第0008029号的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开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明辉

2024年 2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