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兴春 郑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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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兴春 郑咏梅)

发布时间: 2024-12-06 字体:[]

李兴春、郑咏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开阳县城关镇城南路金碧苑1幢3-16-1号,不动产权证号:黔(2019)开阳县不动产权第0011219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兴春、郑咏梅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