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03000737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开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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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原权利人 |
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坐落 |
公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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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洪波 |
开阳县强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黔(2024)开阳县不动产权第DZ0003081号 |
142.91 |
成套住宅 |
开阳县硒城街道胜利东路中山商城5幢4-20-3号 |
不动产继承(王洪波、王顺祥共同购买的房屋未登记) |
公告单位:开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3日
主办:开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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