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2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004929 |
朱芩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开阳县城关镇磷都大道旺德·时代广场(一期)2幢1-10-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公告 |
开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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