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田维军、黄湄)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田维军、黄湄)

发布时间: 2025-10-28 字体:[]


开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田维军、黄湄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开阳县硒城街道磷都大道蓝竹新苑3幢4-13-3号,面积为119.8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黔(2021)开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965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维军、黄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