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因档案管理不善,不慎将所持证号为开城籍字23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该宗地坐落于开阳县云开街道南街,用地面积2390.0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开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26年3月24日
主办:开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开阳县磷都大道78号政府大楼 邮箱:kyxzfb@kaiyang.gov.cn 电话:0851-87221282 传真:0851-87316777
贵公网安备 52012102005107号 黔ICP备16008585号-2 网站标识码:5201210001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网页制作管理及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