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余松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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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余松衡)

发布时间: 2026-05-12 字体:[]

开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余松衡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开阳县硒城街道胜利西路阳光花园9幢1-14号,面积为44.6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筑房权证开阳字第00051787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松衡

2026年 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