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0〕190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28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0〕6号)等文件,为切实做好开阳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20—2023年总体工作任务
(一)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全面完成开阳县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国有林场)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按照分级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县自然资源局承担县级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统计辖区内县管河流、湖泊、小Ⅱ型以上水库,一并纳入重点区域名单,进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二)非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全面完成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县级矿产资源名单,进行确权登记。
在2023年启动非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
在自然资源地籍调查的基础上,统一使用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办理自然资源登记,实现应登尽登。县自然资源局建立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将权籍调查成果统一纳入省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自然资源权籍信息和不动产登记、国土调查、专项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等信息实时关联,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涉及首次登记的,应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发布首次登记通告。同时,配合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省、市级负责的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并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发布登记公告,共同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存在权属争议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依法由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二、2020年工作任务
制定开阳县2020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明确本级2020—2023年的总体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本级负责的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完成1个县属国有林场(双永林场)、1条县管河流(土桥河)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工作。查清辖区内县管河流、湖泊和小Ⅱ型以上水库,列入自然资源重点区域名单,逐级报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对本级的矿业权管理数据库进行核查清理,明确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范围、种类、面积等自然状况信息,完善数据库资料。
三、2020年主要工作内容
认真核查资源名单、收集资料,完成制作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首次登记通告、自然资源地籍调查等工作:
(一)资源清单
认真排查清理,是否有未纳入重点区域名单的自然保护地、河流、森林,未纳入的要及时补充纳入名单,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资料收集
及时收集最新的调查、确权、登记、规划、审批成果,为开展自然资源地籍调查、确权登记打好基础。
(三)制作工作底图
以最新正射影像图为底图(比例尺不低于1:10000),叠加国土调查成果、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要求等资料,制作工作底图。
(四)预划登记单元
以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预划自然保护地单元;以管理范围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河流单元;以国家土地所用权权属界线预划国有林场单元。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划。
(五)发布首次登记通告
登记单元预划后,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发布自然资源首次登记通告。要将预划登记单元开展调查的时间、类型、范围,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事项向社会通告。
(六)地籍调查
通过内外业调查的方式,全面查清预划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权属状况、自然状况以及公共管制等情况,划清自然资源类型、边界、权属边界,建立调查数据库。为下步自然资源审核、公告、做好准备。
四、工作部署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
制定开阳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申报经费工作,选择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收集资料等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
从9月开始,启动制作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发布首次登记通告等工作。在10月底前启动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主要工作。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开展相应工作。在12月10日前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自然资源部门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各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经费,选好技术队伍,组织技术力量,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二)加强分工协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各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明确分工,研究厘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所需的基础资料状况。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及时提供现有资料,现有资料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必要时可以开展补充性调查,提供相关矢量数据,协同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加强工作调度。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台账,按月调度工作进度。
(四)加强资金和技术保障。县财政局要根据县自然资源局的资金申报情况,做好项目经费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选择技术能力强、熟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技术单位作支撑,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县自然资源局要与有关部门配合,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加强经验交流,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业务水平,按照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展工作,确保成果质量。
附件:1. 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重点区域名单;
2.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资料收集清单;
附件1:
开阳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重点区域名单
序号 |
重点区域 |
保护级别 |
备注 |
1 |
开阳县双永国有林场 |
县属 |
林场 |
2 |
开阳县杠寨国有林场 |
县属 | |
3 |
翁井水库 |
县属 |
小Ⅱ型以上水库 |
4 |
东风水库 |
县属 | |
5 |
冷水河水库 |
县属 | |
6 |
拐二水库 |
县属 | |
7 |
十三寸水库 |
县属 | |
8 |
元丰水库 |
县属 | |
9 |
台子田水库 |
县属 | |
10 |
永温水库 |
县属 | |
11 |
新桥水库 |
县属 | |
12 |
米坪水库 |
县属 | |
13 |
十字溪水库 |
县属 | |
14 |
南江电站-水库 |
县属 | |
15 |
老堡河水库 |
县属 | |
16 |
紫江电站--水库 |
县属 | |
17 |
卫星水库 |
县属 | |
18 |
大山水库 |
县属 | |
19 |
后槽水库 |
县属 | |
20 |
令京水库 |
县属 | |
21 |
鱼上水库 |
县属 | |
22 |
闸子门水库 |
县属 | |
23 |
鱼翅孔水库 |
县属 | |
24 |
柏杨沟水库 |
县属 | |
25 |
丰收水库 |
县属 | |
26 |
大堰水库 |
县属 | |
27 |
尖山水库 |
县属 | |
28 |
两岔河水库 |
县属 | |
29 |
红林水库 |
县属 | |
30 |
倒流沟水库 |
县属 | |
31 |
尹家岩水库 |
县属 |
开阳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重点区域名单
序号 |
重点区域 |
保护级别 |
备注 |
32 |
苏家寨水库 |
县属 |
|
33 |
老山水库 |
县属 | |
34 |
枫香坡水库 |
县属 | |
35 |
船田水库 |
县属 | |
36 |
蚌壳塘水库 |
县属 | |
37 |
孟岩水库 |
县属 | |
38 |
土香水库 |
县属 | |
39 |
宝莲寺 |
县属 | |
40 |
洋水河 |
县属 |
县管河流 |
41 |
光洞河 |
县属 | |
42 |
鱼梁河 |
县属 | |
43 |
贯城河 |
县属 | |
44 |
南明河(清水河) |
县属 | |
45 |
谷撒河 |
县属 | |
46 |
老堡河 |
县属 | |
47 |
马岔河 |
县属 | |
48 |
冷水河 |
县属 | |
49 |
两岔河 (大水井河) |
县属 | |
50 |
小河沟河 |
县属 | |
51 |
土桥河 (公鸡河) |
县属 | |
52 |
石龙江河 |
县属 | |
53 |
罗广河 |
县属 | |
54 |
马路河 (龙洞河) |
县属 | |
55 |
翁堕河 (杠寨河) |
县属 | |
56 |
米坪河 |
县属 | |
57 |
对门河 |
县属 | |
58 |
龙水河 |
县属 | |
59 |
乌江干流开阳段 |
县属 | |
60 |
头道河 |
县属 | |
61 |
桃桥河 |
县属 | |
62 |
龙洞湾河 |
县属 |
附件2: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资料收集清单
部门 |
资料 |
自然资源 |
1.全国国土调查,水、林、草、湿地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及年度变更成果数据。 |
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 |
3.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 | |
4.土地、房屋、森林、林木等不动产登记发证资料 | |
5.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 |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主体功能区规划成果。 | |
7.正射影像图、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数字先画图数据(DLG)、数字高程模型数据(DEM)等基础测绘成果。 | |
8.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储量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探矿权登记数据库、采矿权登记数据库、国家矿产地储量空间数据库。 | |
9.矿产资源储量审批认定和备案文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文件、审查合格的历年的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及其审核意见。 | |
10.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 | |
生态环境 |
11.自然保护区规划审批成果 |
12.水质监测成果、排污许可资料 | |
水利 |
13.水流、湖泊、水库等统计资料 |
14.水利普查、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历史资料 | |
15.河流、湖泊堤防、水域岸线划和管理范围资料 | |
16.取水许可资料 | |
农业 |
17.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成果 |
18.贵州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
林业 |
19.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资源现状调查的历史资料,国家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林权,林地“一张图” |
20.林地保护等级评定报告及图件成果 | |
21.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规划审批范围及功能区划成果。 | |
22.湿地资源调查成果 | |
23.草地资源调查、保护、规划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