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二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二轮“回头看”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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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二届中共开阳县委第二轮“回头看”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3-22 字体:[]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4月30日,县委第二轮“回头看”巡察组对中共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9月13日,县委第二轮“回头看”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收集整理研究处理下级部门的工作诉求,对防火队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2021年9月14日,分管领导与方成开展了谈话,切实了解职工诉求,方成承诺将履行好岗位职责。2021年11月2日,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了防火办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加强与防火办全体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抓好防火队伍建设,搞好职工团结。二是加强执法工作业务学习,在乡(镇)国土资源所加强地质灾害、用地、矿政管理的动态巡查中,同时做好森林管护的动态巡查工作,从而推进林业与国土执法监管职责融合,已于2021年11月5日组织各乡镇国土所及林业站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三是待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政策落实后,及时将乡(镇)国土资源所名称更改。四是加强规划、用地、林业、行政执法、不动产登记等培训力度,2021年11月5日组织局政策法规科、木材检查站、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林业站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国有林场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和土地执法培训;2021年11月12日组织局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规划中心、调查登记科、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开展了规划及用地业务培训;2021年11月19日组织生态修复科、调查登记科全体人员、各乡(镇、街道)林业站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国有林场分管领导及技术人员、局地质勘查科全体人员及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开展了林业及矿权有关政策知识培训;2021年11月26日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局各科(室、所、大队、中心、站)负责人、文件资料承办人员及工作人员,开展了财务知识、常规文件资料处理及格式、发文及审核程序等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职工的综合业务素质。

问题二:关于“执法队伍建设不够,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政策法规科牵头、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完成了贵州省行政执法证持有人员统计,并对接上级部门申请办理了新的执法证,目前,已完成原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的证件换发工作,完成新进申领执法证人员网上学习及考试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新进执法人员的颁证工作。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相关部门法制工作培训,提升业务技能。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解放思想,在处理工作中将理论融合于实践。

问题三:关于“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统筹推进整改,积极核实,抓好落实,一是涉及杠寨国有林场与乌当区百宜镇拐比村650亩县外林权纠纷已处理完毕;二是县内林权纠纷中因双永国有林场涉及的192户2197亩林地由于农户无林权依据,双永国有林场按林权证范围进行管理,该纠纷在此次调查核实中得以解决;三是杠寨国有林场涉及立京村、高寨村等102.5亩的林权纠纷(经核实因林权证重叠产生),双永国有林场涉及双流镇的双永村、用沙村、凉水井村以及硒城街道刘育村、城西村和云开街道石头村等6个村林权纠纷1028亩林地{经核实林权纠纷原因在于:1.林权证重叠;2.开阳县人民政府按照关于批转《国营双永林场林权林界的调查报告》的通知(开政〔1989〕102号)文件精神收归国有林场管理后,当时没有收回相关农户持有的林权证},该两个纠纷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成因复杂,我局结合2021年9月底开展的开阳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对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下发的《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文件中规定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求:“试点地区要在排查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国有和集体林权登记不同类型,区分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不同情形,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相关政策进行逐步解决,并持续开展此项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管。

问题四:关于“对城市发展建设产生的渣土弃置缺乏有效规划,导致东风水库清淤工程弃土场治理难度增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4月编制了《开阳县城关镇顶方村小顶坝弃土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2019年4月25日,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异议。根据《土地复垦方案》工作进度安排,将于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对工程建设损毁的临时用地进行复垦,主要工程措施为场地清理、场地平整、覆土、废渣清理、林草种植和修建水池等。

问题五:关于“在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国有资产清理,对经营性质的国有资产严格落实租赁管理规定。二是加强食堂管理,该食堂于2021年9月9日租赁到期,我局于2021年9月13日发放租赁期满退租通知书,目前,该食堂已退租。

问题六:关于“不重视财务管理,存在记账不理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由分管领导牵头,局财务室对往来账户进行清理,于2020年6月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贵州匀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程序对我局2003年1月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往来账户进行了清理。二是对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全部录入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三是局党组责成土地储备中心就不按程序核销固定资产一事作出检讨,土地储备中心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中心会议上对该事宜进行了通报,分管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此外,分管领导在土储中心会上组织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问题七:关于“违规报销费用,年度考核奖兑现未按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令违规报销人员于2021年11月16日按程序退回了相关费用800元至183账户上。二是分管领导组织土储中心全体人员学习财务报销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报销制度,财务人员做好票据审核把关。三是2021年11月19日,土地储备中心会议对该事宜进行了通报,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四是2021年11月26日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报账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财务知识运用能力。

问题八: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1月19日,土地储备中心在中心会议上对该事宜作出深刻检讨,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二是分管领导在会上组织学习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规定的知识。

问题九:关于“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滞后,示范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9月23日,局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机关党委整改工作,一是由机关党委带头,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从2021年9月至今,开展机关党委集中学习会4次,截至目前,机关党委共开展集中学习11次。二是机关党委带头参加各类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开展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及时调研重要工作事项,发挥好政治引领和监督保障作用,截至目前,共召开11次机关党委工作会议研究重要工作事项。四是继续做好党的建设的统筹指导工作。

问题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只注重留‘痕’,常规约谈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常规约谈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常规约谈。二是2021年12月1日,分管领导组织党建办学习了诫勉问责规范化知识并提出要求,强化对诫勉问责规范化知识的学习,掌握了问责要领及要求、适用对象。三是今后的问责过程中,严格规范开展问责工作。

问题十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民主集中制体现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规范了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参会人员的讨论和领导末位发言记录。

问题十二:关于“对巡察整改缺乏应有的担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此次巡察整改的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文件已全部以党组文件印发。二是在时间节点上按程序对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回头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问题十三:关于“整改工作作风不实,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1月26日,局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一次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涉及的文字工作进行培训,规范文字材料。二是已认真制定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回头看”整改方案,结合实际撰写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三是2021年9月23日召开了中共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第二轮“回头看”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宅吉乡国土所、森林防火队、毛云乡国土所作出了书面检讨,并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并由分管联系领导及时约谈强化纪律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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