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
开府办通〔2017〕2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招商领导小组发〔2012〕3号)、《贵州省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黔投字〔2013〕1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筑府办函〔2017〕1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优化投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商促局设立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并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办理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相关事宜。
附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略)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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