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领域优惠政策》摘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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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领域优惠政策》摘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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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型 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 政策文件名 备注
8 信息化专项 支持开发区产业发展、开放水平、创新驱动、集聚集约高质量发展 针对一类开发区,资金支持权重分别为65%、20%、5%、10%;二类开发区,权重分别为20%、80%、0%、0%;三类、四类开发区,权重分别为85%、0%、5%、10%。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财工〔2023〕192号
9 支持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主要采用直接补助、融资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
(一)直接补助。根据项目特点分别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工业增加值、项目合同额、营业收入或销售额等客观经济指标的一定比例或相应标准予以补助,具体支持金额经项目评审程序后核定。
(二)融资贴息。按照项目融资实际发生额,以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一次性贴息,融资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以奖代补。根据项目特点分别以项目实际投入、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利用量)等指标为测算依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后给予资金补助。涉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奖励事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支持创新发展
11 支持融合发展
12 支持市场主体培育
13 支持绿色发展
14 保障会展活动、工业产业招商、项目专题调研、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项目公告、咨询论证评审、投资统计分析、项目后评价等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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