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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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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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开财农〔2025〕5号)(78万元)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阳县农业农村局5楼

联系电话:0851-87223274    12345    12317

电子邮箱:196385413@qq.com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4号)文件精神,结合县项目评审意见,并报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78万元(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2025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5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二、请相关单位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黔发改地区〔2022〕880号)等文件要求及财经纪律,规范项目实施。

附件:开阳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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