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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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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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共开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开农领办发〔2025〕36号)(58万元)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阳县农业农村局5楼

联系电话:0851-87223274    12345    12317

电子邮箱:196385413@qq.com

    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移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的通知》(黔财农〔2025〕134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58万元资金立项,立项项目2个(详见附件)。现将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紫兴街道办事处根据立项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日内以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名义编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批复。

    二、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实施和验收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资金额度等;项目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项目实施部门、街道办、社区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不少于7天,基础设施类项目要有永久性公告牌,提高社会和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当配合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审计、专项核查等,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损失浪费衔接资金。

附件:开阳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项目立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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