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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1年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二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8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发〔2020〕5号),2021年二季度我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二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全面对专题页面各单位信息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整改。

下发了《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政务公开栏目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全面自查(含往年),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栏目下所有信息逐条逐句审阅,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列出清单(样表附后),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包含自查栏目数量、信息数量、自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自查内容:对各栏目的信息出现的政治性错敏字、错别字、错病句、标点符号错误,未隐藏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家庭详细地址,政治表述错敏词组、国家省市县领导名字及职务错误等情况,参考《常见错敏信息统计表》。自查于2021年5月15日结束,县政府开展了一次全面复查验收。对自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计入了我县2021年度开展的考核和评估中,一律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已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和约谈单位主要领导。为避免出现上述类似错误,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对今后上到政务公开栏目下的每一条信息,坚决做到“三审三校”(即撰稿人初审一校,办公室主任复审再校,分管领导终审三校),并建立台账。

二、完成对《2021年贵阳市开阳县透明度日常监测情况分析报告》中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监测工单中存在审计公开不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力度不强、政务公开工作应用情况不佳等12个工单15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完成处理情况书面说明报市政府办公厅。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2021年5月17日